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量化评分表
发布日期:
2016-09-02
  浏览次数:
131

南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量化评分


类 别

项目代码及内容

分值或结果

备 注

A综合表现

A1日常表现

A1-1荣誉称号

每项1~10分

国家级荣誉10分;省级荣誉5分;校级荣誉(优研、优干3分,社会活动积极分子、社团表彰1分,各类校级文体活动一等奖2分、二等奖1.5分、三等奖1分,优秀奖0.5分。)同一级别不同项可累加,同项以最高分算,国家级累计不超过12分,省级累计不超过8分,校级累计不超过6分。

A1-2参加学校、学院支教实践活动

5分

参加学校西部支教计划5分;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学校、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或研究生硕士团活动2分。

A1-3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

酌情扣分

处分当年不参评,次年按照通报批评扣5分;警告扣10分;严重警告扣15分;记过扣20分;留校察看扣30分。

A1-4思想品德或学术道德有问题

一票否决


A2社会工作

A2-1学校

1~6分

A2-1校研究生会主席6分、副主席4分、部长3分、副部长2分、干事1分。

A2-2院研会主席4分、副主席3分、部长2.5分、副部长1.5分、干事0.5分;党团支部书记、学科(年级)负责人、班级班长2分、党支委1分。干部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。

A2-2学院

1~4分

A3普通作品类

A3-1中国研究生等国家级报刊

10分

A3-1~A3-3省市、校级报刊最高分别限计2次,硕士研究生累计不超过15分。博士研究生每项对半加分。

A3-2省、市级报刊

5分

A3-3我校报/研究生报

2分

A4非专业实践类获奖

A4-1特等奖

每项20分

A4-1~A4-4须经认定,级别系数国际、国家级为1,省级为0.5;市级为0.3,;类别系数个人项目为1,团体项目排名第一为0.8、排名第二为0.5、第三及以后为0.3。

A4-2一等奖

每项10分

A4-3二等奖

每项8分

A4-4三等奖

每项4分

A5专业实践类获奖

A5-1特等奖

每项40分

A5-1~A5-4须经认定,级别系数国际、国家级为1,省级为0.5,市级为0.3;类别系数个人项目为1,团体项目排名第一为0.8、排名第二为0.5、第三及以后为0.3。

A5-2一等奖

每项30分

A5-3二等奖

每项20分

A5-4三等奖

每项10分

B学习情况

B1理论课程

B1-1前10%

15分

B1-1~B1-5课程统计范围由学院根据培养方案确定。

B1-2前20%

8分

B1-3前30%

6分

B1-4前40%

2分

B1-5前50%

1分

B1-6单科不及格

该年度不参评

B2中期考核

B2不合格

该年度不参评

B3出国交流

B3-1三个月以下

5分

B3出国交流可同时获学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项目资助。

B3-2三个月(含)至六个月

10分

B3-3六个月(含)及以上

15分

B4社会考试

通过

10分


C科研工作

C1学术论文、论著等

代码及内容

分值或结果

人文社科

生命医学

C1-1一档

每篇60分

我校认定一级期刊A类

JCR一区论文,SCI(IF﹥10)


C1-2二档

每篇50分

我校认定一级期刊B类

JCR二区论文,SCI(5≤IF﹤10)


每篇40分

我校认定的二级期刊(CSSCI来源期刊和集刊) 

JCR三区论文SCI(3≤IF﹤5)

C1-3三档

每篇30分

我校认定的二级期刊(除CSSCI来源期刊和集刊)

1.SCI收录论文

2.ASME(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)、IEEE(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)系列期刊

SCI收录论文


C1-4四档

每篇20分

1.我校认定的三级期刊(CSSCI扩展版和北图中文核心)

2.CSCD(核心库)收录论文

3.已出版文艺作品(第一作者,15万字以上)

1.EI收录论文

2.CSCD(核心库)收录论文


1.EI收录论文

2.MI收录论文

3.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论文

4.CSCD(核心库)收录论文

每篇10分

我校认定的三级期刊(除CSSCI扩展版和北图中文核心)

1.EI会议收录论文

2.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

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(中国医学类)


C1-5五档

每篇5分

省级刊物,累计最多2篇。博士研究生不加分。

C2会议报告

C2-1国际会议(境外举办)

10~20分

C2-1须参会并作口头报告20分,Poster计10分,并附佐证材料。在学制期间仅计1次。

C2-2国内会议

5分

C2-2需参会并作会议报告,并附佐证材料。在学制期间仅计1次。

C2-3省级学术论坛

5分

C2-3须作会议报告,并附佐证材料。在学制期间仅各计1次。

C2-4校级学术论坛

1~3分

C2-4校际交流3分,校内交流2分 获奖1分,不累计加分。

C3知识产权等

C3-1授权发明专利

每项30分

C3-1~C3-5限单位为我校,排名前三,且只计除导师外排名第学生,对于软件著作权其申报联系人需为学生,并附佐证材料。

C3-2授理发明专利

每项15分

C3-3申请发明专利

每项5分

C3-4授权实用新型专利

每项20分

C3-5软件著作权

每项5分

C4成果转化

C4新品种、新药、新产品

每个50分

C4排名前三,且只计除导师外排名第一学生。

C5创新工程项目

C5-1省立省助

每项15分

C5-1~C5-3为立项分。

C5-2省立校助

每项8分

C5-3校立校助

每项3分

C6科研奖励

C6-2省部级一等奖

每个50分

C6-1~C6-3排名前三,且只计除导师外排名第一的学生。

C6-3省部级二等奖

每个20分

C6-3省部级三等奖

每个10分

C7学科竞赛

C7-1特等奖

每项40分

C7-1~C7-3级别系数国家级为1,省级为0.5,市级0.3;类别系数个人项目为1,团体项目排名第一为0.8,排名第二为0.5,第三及以后为0.3。每个一级学科限定1项竞赛。

C7-2一等奖

每项30分

C7-3二等奖

每项20分


C7-3三等奖

每项10分

备注

一、以下情况可直接认定(可直接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定):

1.经认定在本地区或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,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。

2.发表学术论文于中国社会科学、Nature、Science、Cell主刊及子刊,PNAS,PRL,JACS,ANGEW,或影响因子≥10(不含Review类期刊)等。

3.获国家级科研奖励。

二、计分说明:

1.计分方法:总分=综合表现分+学习情况分+科研工作分。

2.计分时间:细则内每项成果必须是在规定的学制期间内取得,以证书和接收、发表时间为准。

3.计分原则:所有论文证明材料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,若为SCI论文,同时须以我校为第一通讯作者单位(中外合作联合培养除外)。已申请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,其申请成果不得作为再次申请时的成果使用,若新华文摘转摘论文转摘前已用于申报并获得奖励,则本次申报必须扣除上次享受分值。中文论文须以杂志社接收证明或发表为准(注:主要凭录用证明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,须在论文发表后及时提供发表论文复印件,以便发放证书和奖励),英文论文须以接收邮件或发表为准,收录由校图书馆提供检索证明;若成果具备多重性质,以最高分性质计,不重复累计;学术论文均须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(对于数学类按姓氏排名杂志,排序由导师认定,且1篇论文只能使用1次),或共同第一作者(SCI论文),或本人为第二作者、导师为第一作者(相应分值乘0.6)

4.该量化评分表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,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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